国资报告:2025央企动向 • 国企改革篇
2025-03-19
文章来源:国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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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日,《国资报告》2025年第3期推出"2025央企动向"特别策划,通过1篇综述和"稳增长、科技创新、国企改革、布局优化、行业观察"5个篇章共19篇报道,深入解析19个值得关注的央企新动向。在国企改革篇中,《动向10:加快建设科学、理性、高效的董事会》报道了中国国新健全董事会运作机制,完善对外部董事的激励约束机制,持续做好央企专职外部董事服务保障工作;《动向11:推进“穿透式监管”》报道了中国国新打通监督成果运用“最后一公里”,切实强化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有效发挥“治已病、防未病”作用。现分享如下:

动向10:加快建设科学、理性、高效的董事会

董事会建设是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国资央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精神,央企董事会建设取得了新的重要进展和明显成效,制度体系不断完善,董事会作用充分发挥,助推央企实现高质量发展。

2024年9月19日至20日,国务院国资委召开中央企业董事会建设工作推进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要求,围绕中央企业董事会建设总结工作、交流经验、研究部署重点任务。

2024年9月19日至20日,国务院国资委召开中央企业董事会建设工作推进会

此次会议的新要求和新举措,也反映在了2025年央企的工作部署当中。

会议提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成果,必须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继续完善和发展。要进一步厘清各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健全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体制机制,建设科学规范高效的董事会,推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更加“形神兼备”。

多家央企在2025年的工作部署中均强调,要深化落实“两个一以贯之”,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公司治理全过程,建立完善集团重大决策事项清单,优化调整集团“三重一大”和党委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加快建设科学、理性、高效的董事会,推动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刚性兑现,明确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确保“三会”高效运转。

此次会议对央企董事会建设的新目标进行了规划:从现在起到2025年底,中央企业集团和二级子企业层面董事会建设取得重要实质性进展,董事会制度更加健全、运行更加规范、作用发挥更加充分。在此基础上,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成改革任务的时间部署相衔接,到2029年在中央企业集团和各级应建董事会的子企业全面建立科学、理性、高效的董事会。

从央企2025年工作会议的报告来看,因企施策加强子企业董事会建设是共同特征。

中国华能提出,子企业董事会重点在配齐建强董事队伍等方面下功夫。国家能源集团强调,开展新一轮章程规范化行动,深入实施子公司董事会建设升级行动。中国信科要求,进一步完善子企业董事会运行评价机制,注重评价结果运用。中国远洋海运集团表示,将进一步优化功能定位,因企施策推进集团各层级董事会建设,动态优化权责清单和决策流程,完善授权放权机制,推动董事会建设提质增效。中国国新强调,分类分层深化董事会建设,立足不同企业实际,有序推进落实董事会职权,健全董事会运作机制。

新《公司法》明确,国家出资企业不设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承接原监事会的相关职责,这意味着董事会的角色有所调整。会议强调,强化董事会监督作用,研究规范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设置、职责、运行机制等问题。

对于董事会作用的调整,以及与其他监督部门的衔接问题,也体现在了2025年央企的工作报告中。

国机集团提出,把落实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监督职责与推进监事会改革、健全监督协同机制、完善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职责统筹谋划。中国一重表示,深入实施监事会改革,探索不同企业形态下差异化的内部监督机制,提高内部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中国中铁强调,完成全级次监事会改革任务,健全董事会监督机制,强化董事会监督作用。

会议还对更好发挥外部董事作用作出了要求,提出把外部董事作为企业领导人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体谋划,加大专职外部董事与企业现职领导人员双向交流力度,合理优化子企业专职、兼职外部董事结构。

关于更好发挥外部董事的作用,中国一重提出,聚焦优化结构、落实职权、建强队伍、发挥作用等重点环节,大力推行外部董事“专职化”,中国航油也提出,要把外部董事作为企业领导人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谋划。中国铁建提出,强化考核评价和履职支撑,确保外部董事尽职尽责、高效行权。中交集团、中煤地质总局、中国国新也强调完善对外部董事的激励约束机制。

双向交流方面,中国化学工程提出,要配优建强专职外部董事队伍,选聘部分集团总部部门负责人兼任所属企业外部董事,推动专职外部董事与现职企业领导人员的双向交流。中国农发等央企也对专职外部董事与现职企业领导人员的双向交流作出了部署和安排。

中国国新承担着中央企业专职外部董事的日常管理和服务职责。关于下一步工作,中国国新强调,继续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央企专职外部董事服务保障工作,更好发挥其桥梁纽带、专家智库作用。

动向11:推进“穿透式监管”

“穿透式监管”的概念最早起源于金融领域,旨在透过金融产品的表面形态,深入剖析和甄别金融业务的行为实质。此后,穿透式监管在食品安全、国资监管等领域得到了应用和发展。

2024年12月举行的央企负责人会议提出,以穿透式监管为抓手完善监管体系,2025年1月,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在《求是》杂志刊发署名文章进一步指出,完善出资人监督约束机制,用好信息化、智能化等方式,在“三重一大”等重点领域探索推进穿透式监管,强化实时监测,增强监督刚性,有效防范化解风险。

记者梳理央企工作会议报告发现,2025年,多家央企均把建立健全各领域全级次穿透式监管体系作为工作重点,并强调穿透式监管的重要意义。

中国铁塔表示,打破层级之间的信息壁垒和管理隔阂,深入到具体的经营单位和业务环节,实现对底层业务实质和风险的清晰洞察。中国铁塔还特别强调,总部看清地市才能管好省份,省份看清区域才能管好地市。

对于穿透式监管的效果,一些央企还提出了更为细致的规定。中国一重提出,既要管参股也要管控股,既要管国内也要管国外,确保对子企业看得清、管得住、看得住,不断提升监管质效。中国中铁表示,一级抓一级,一级看住一级,一级管住一级,层层压实责任,真正管住人、管住事、管好项目、管好“掌子面”。中国三峡集团强调,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特别是授权事项的穿透式监管,确保责任全覆盖、管控无盲区、贯穿到一线。中国五矿也提出,重点监管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做到责任穿透、信息穿透、监管穿透。

中国中铁提出,真正管住人、管住事、管好项目、管好“掌子面”。图为中国中铁投资建设的滁州至南京城际铁路滁州段

一些央企在推进穿透式监管的同时,还强调监管的精准和有效,比如,中国东航、中国诚通等央企均强调,既要“放得活”,又要“管得住”。

穿透式监管以何为抓手?2022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推动中央企业加快司库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的意见》,该意见提出,加快与生产等业务信息系统兼容互通、数据共享,推动与子企业财务等信息系统连接贯通、信息穿透,实现全集团“一张网、一个库、一个池”。

从2025年央企的部署来看,多家央企提出将穿透式监管与司库系统相结合,提升监管效能。

中国诚通提出,以司库管理体系建设为重点,全面提升穿透式管理,及时做好资金的定期归集与统筹调配。中盐集团提出,要用好集团公司司库系统,进一步推动业财深度融合,提升精益管理水平,达到“看得见、管得住、调得动、用得好”的管理目标。中国电气装备提出,要强化运监系统应用,丰富监控数据源,细化管理颗粒度,加强时点监控、预警通报,实现以用促建、以建促用。

还有央企提出将司库系统和其他信息系统相结合,共同构建数智化、穿透式监管体系。

中国电科提出,要以“数智电科”为底座,加快贯通财务、内审、法务合规等风控手段,打造符合电科特点的全级次穿透式管控体系,以“看得见”兜底“管得住”,持续提升总部能力,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中交集团表示,聚焦“管理数字化、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三条主线,实现管理穿透、预算穿透、流程穿透,推动管理变革、生产变革。

监督成果如何真正发挥作用?中国国新提出,打通监督成果运用“最后一公里”,切实强化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有效发挥“治已病、防未病”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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